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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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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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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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0400X14864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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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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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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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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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矿工路南1号、曙光街凌云社区阳光花苑西门北50米、平安大道北60号、平安大道姚店配煤中心铁道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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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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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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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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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医罚〔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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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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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璐16040022026 、王志勇1604002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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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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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实施术前讨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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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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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及附件1份;《现场笔录》1份;身份证复印件7份;医师执业证书7份;术前讨论制度复印件1份;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7份门诊手术患者病历1份;知情同意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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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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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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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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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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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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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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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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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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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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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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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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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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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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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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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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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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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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