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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1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宝丰县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421416945462U

法定代表人

郭首学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关镇东大街150号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放罚〔2022〕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朱亚平 16040022042、赵金磊 16040022025

违法事实

1.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2.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主要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0年、2021年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复印件;2022年第二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2份。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一百二十四的规定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17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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