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
|
|
|
最新动态 |
|
|
|
|
详细信息 |
|
|
|
行政处罚公示 |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1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宝丰县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0421416945462U
|
法定代表人
|
郭首学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关镇东大街150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卫放罚〔2022〕3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朱亚平 16040022042、赵金磊 16040022025
|
违法事实
|
1.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2.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
主要证据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0年、2021年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复印件;2022年第二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2份。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一百二十四的规定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7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1.17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