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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尚之艺美发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0402MA45AD738Q

法定代表人

司远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文管校区三食堂西侧楼梯下方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公罚〔20228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16040022037      张向伟16040022017

违法事实

该美发店在卫生许可证已过期未延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为顾客提供理发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主要证据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经营者司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现场笔录一份; 现场拍摄的照片2张;询问笔录一份。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八十三的规定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1月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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