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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开展饮用水卫生法律风险防控集中宣讲会
来源: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作者:饮用水监督科   时间:2021/9/18
       为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和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的防控和指导,切实从源头上防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2021年9月18日上午,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专题召开行政相对人饮用水卫生法律风险防控宣讲会,我市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共2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宣讲会。
       集中宣讲会分两部分进行。首先由饮用水卫生监督科科长吴涛向大家集中宣讲我局近日重新总结梳理的饮用水卫生法律风险防控清单,一方面充分征求大家意见,另一方面较为详细的宣讲了行政相对人在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当把握的相关法律知识,尤其是在工作中应当主动防范的主要法律风险:一是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二是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四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五是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六是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此后,与会人员来到我局专门制作的生活饮用水模拟执法室,由学校卫生监督科罗靖科长现场讲解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制水工艺流程,以及卫生监督部门梳理出来集中式供水单位各个环节上的法律风险点,并现场解答了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关心的法律问题。



       通过此次集中宣讲,使与会人员进一步学习把握了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把握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主要风险环节和法律风险,通过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来减少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宣讲会收到了预期效果。明白了自己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点。各行政相对人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工作程序,坚决不碰红线不踩雷,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把好饮用水卫生质量关,确保社会群众的饮水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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